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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专题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06-12 14:15:00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安委会,各县(区)安委会,21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设立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宜安委〔202412号)要求,为激发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能动性,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行业领域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详见附件1)。

二、培训范围

(一)各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相关执法人员;

(二)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员

(三)宜宾市第二届市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详见附件2)。

三、组织方式

(一)专委会牵头。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专题培训工作,拟定培训方案、丰富培训形式、落实经费保障组织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企业和专家参加培训。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提升部门监管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

(二)统筹实施。各行业领域原则采取集中培训、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培训,参训人数较多的行业领域,可以分级或分批组织实施。各行业领域要围绕本行业突出风险,对涉及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培训,要突出操作情况、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效果。

(三)训考结合。行业领域培训会议结束后要组织现场考试,各市级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行业领域考试试题,试题以客观选择或判断题为主,原则上不少于20题。正确率80%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要落实分管领导牵头,明确承办科室,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通过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各级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辨别能力,并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查效率、隐患整改质量,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监督指导。市安办强化全市各行业领域专题培训的监督指导,要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丰富培训方式,严格监督培训考试,及时通报培训开展情况。要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工作,要积极参与各部门培训考试工作,充分发挥市应急会商(视频会议)系统作用,为各部门提供方便,支持鼓励重点行业领域先行先训,切实提升全市安全保障水平。

(三)强化培训宣传。各县(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各类媒介平台,多主体多形式多平台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教育,鼓励社会监督、群众举报,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防范意识。

附件:1.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

2.宜宾市第二届市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名单

      3.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设立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宜安委〔202412号)

    

                  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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