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至11日、13日、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开展了行政检查(远程监察及现场核查),发现该矿存在7条隐患问题,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调查属实,并依法责令矿井立即停止作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将“170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有20m巷道高度1.5—1.6m”隐患问题移送宜宾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应急厅授权,现依法暂扣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MK安许证字〔2023〕5115272026B号,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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