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决策部署要求,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办发〔2020〕5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0〕6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根据前期个人申领资料收集汇总,现将2019年至2023年招录入职预备消防士优待金拟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6年2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3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书面形式向宜宾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监督电话0831-231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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